新寧縣城市牛皮癬電話追呼管理實施意見

來源:紅網新寧站 編輯:redcloud 2019-09-10 09:05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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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寧縣城市牛皮癬電話追呼管理實施意見
 
為進一步加大對城市“牛皮癬”的查處力度,徹底遏制亂張貼、亂涂寫、亂懸掛、亂刻畫、亂散發(fā)的違規(guī)行為(以上統稱“牛皮癬”),建立健全城市“牛皮癬”長效管理機制,切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實施意見。
一、追呼定義
城市“牛皮癬”電話追呼系統(俗稱“呼死你”)是一套由電腦操作的通訊干擾系統,工作人員只要在裝有電話追呼軟件的電話上輸入“牛皮癬”上的聯系電話號碼后,電腦便開始自動反復撥通該號碼,并發(fā)出語音提示:“您在縣城區(qū)內亂張貼、亂涂寫、亂刻畫等,已違反了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請您迅速自行清理完畢,并到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接受處理。”直到制“癬”者電話不堪負重,被迫關機或停機,失去通訊功能,最終達到治理城市“牛皮癬”的根本目標。
二、追呼范圍
縣城區(qū)范圍內的主次干道、公共廣場、背街小巷、居民院落、社區(qū)樓棟、電梯、電桿、變電箱、分支箱、電話亭和市政公用設施,以及所有建筑物與構筑物立面及地面上亂噴、張貼、懸掛、涂寫、刻畫等違法廣告品上的聯系電話。分別按照辦證、貸款、開鎖、售房買房出租、卷閘門維修、有線寬帶網等“牛皮癬”類別分類實施。
三、追呼主體
城市“牛皮癬”電話追呼主體是新寧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,具體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安排專人負責實施,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需根據電話追呼流程,具體負責案件受理、調查取證、違法告知、啟動追呼、行政處罰、案件辦結等相關工作事項。
四、追呼流程
(一)案件受理。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通過市民投訴舉報、媒體曝光、領導交辦、“12345”熱線交辦等平臺收集到的“牛皮癬”問題,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法制股安排專人填寫案件受理登記表,交由相應的轄區(qū)執(zhí)法中隊進行調查取證。城管綜合執(zhí)法中隊在巡查發(fā)現、接到投訴、舉報、交辦等關于“牛皮癬”問題時,由專人填寫案件受理登記表,并交由執(zhí)法人員進行調查取證。
(二)調查取證。城管執(zhí)法人員在調查取證“牛皮癬”問題時,一是拍照取證,固定證據。要求現場拍攝至少兩張以上照片,一些照片記錄該“牛皮癬”張貼所在的具體位置,位置周邊要有明顯路牌、標志性建筑物、大型商場、酒店或機關企事業(yè)單位作為參照物,一些照片記錄該“牛皮癬”的具體內容和信息;二是要認真填寫現場檢查筆錄。筆錄內容包括案由、取證地點、取證時間、取證位置、取證人、記錄人、見證人、由當事人的要填寫當事人姓名、住址、身份證號、聯系電話等詳細信息。
(三)違法告知。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在調查取證完畢,查實情況后,要電話告知違法當事人違法事實和糾正措施,并同步錄音。告知內容具體為:
     1、告知違法當事人張貼“牛皮癬”的具體位置和內容等違法事實,指出其行為已違反了湖南省實施《城市市容和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管理條例》辦法第11條、《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》第15條之規(guī)定。
     2、告知違法當事人應在24小時內對其張貼的“牛皮癬”進行清理,并到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接受調查處理。
     3、告知違法當事人如不接受處理,其電話將被連續(xù)進行語音追呼,影響其電話正常通訊功能,直至“牛皮癬”清理完畢,并接受處理后,才能解除追呼。
    (四)啟動追呼。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對拒不接受處理的違法當事人,進行匯總、甄選,填報追呼處理登記表,交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法制股進行追呼。追呼按兩步執(zhí)行,第一步電話提醒5次,第二步正式啟動追呼。進入追呼狀態(tài)的電話,一般不得隨意中止,必須等到違法當事人電話停機或接受處理完畢,才能解除。對于一些追呼過的電話號碼,其違法當事人未到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接受行政處罰就已經停機或銷號的要定期追蹤。
    (五)行政處罰。被追呼的違法當事人在接受處理前,必須將其制造的“牛皮癬”清理完畢,并向縣城管綜合執(zhí)法部門提供清理依據(清理前后對比照片或視頻等),寫出承諾書,承諾不再制“癬”??h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要對清理的“牛皮癬”進行核實,然后根據《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做出處罰。處罰完畢后,由違法攜帶清理“牛皮癬”的依據和處罰單到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法制股進行備案登記,方可解除追呼。對拒不接受處理的制“癬”者,且嚴重影響市容環(huán)境和社會安全的,除繼續(xù)對其電話進行追呼外,要同函告公安部門對其立案查處。
(六)案件辦結。對已經處罰到位,并解除追呼的案件,由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法制股填寫案件結案審批表,報縣城市管理綜合執(zhí)法局的主要領導審批后,案件辦結完畢,歸檔裝訂保存。
該實施意見從2019年9月1日開始實施,具體解釋權歸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新寧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(zhí)法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8月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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